考照說明
  • 原場地考照
應備證件
  • 報考職業汽車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至60歲,並應備下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:
    1. 證件:本國國民應備國民身分證及有效之駕駛執照。
    2. 體檢表:準備4張與身份證及駕照不同1吋照片至監理所,配合體檢單位完成體檢(職業為紅色體檢表)
考試科目
  • 筆試:只需考「機械常識」,包括是非題與選擇題,及格分數60分
  • 術科:及格分數70分
  • 手排:曲線進退及曲巷調頭
  • 自排:曲線進退、曲巷掉頭、換檔穩定測試、上下坡道
注意事項
  • 吊(註)銷期間不得報名考領,期滿得憑吊(註)銷執行單或註銷處分通知書報考同等級駕駛執照。(吊註銷執行單遺失者,如經查證無訛或向原發給單位取得證明後,始准報考同等級車駕駛執照)。
  • 筆試、路考未達合格標準者,7天後方可重新申請考驗。
  • 持普通小型車駕照報考職業小型車駕照者須加考『曲線進退』與『曲巷調頭』等路考科目。普小駕照如為限駕駛自動排檔車者,須再加考『換檔穩定測試』與『上下坡道』等。
  • 未結清積欠交通違規案件之罰鍰者,不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。
  • 體檢表及筆試成績保留一年。